现将对定远县仓镇农民工创业园村级联建农产品加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条款内容调整为:“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23日8时(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以上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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